一公司未經許可向用戶提供AI換臉模版 被判侵權并賠償1000元
微新創想(idea2003.com)7月21日 消息:據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消息,最近,AI技術越來越受到關注,其中“AI孫燕姿”、“AI王菲”等AI音樂人的出現更是引起了一波熱潮。然而,隨著AI技術的不斷發展,也出現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AI技術進行偽造、欺詐等違法行為。
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近期發現,一些人利用AI換臉擬聲技術進行不法行為,例如偽造不雅視頻、進行詐騙等。這些行為不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,也會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。
針對這種情況,通州法院通過典型案例提醒公眾要提高維權和反詐意識,避免成為不法分子的受害者。
其中一起案例是某公司未經陳某許可,利用AI技術將其發布在社交平臺上的多個唯美視頻作為視頻模板,供軟件用戶進行面部替換。陳某發現后提起訴訟,最終法院認定某公司侵犯了陳某的肖像權,并判令其刪除相關視頻,并賠償陳某1000元。
法院調研發現,這種AI換臉擬聲技術用于商業盈利時極易引發肖像權、姓名權等人格權糾紛,一些商家經常在未經當事人許可和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換臉、換聲操作,以此獲利。這種行為屬于侵權行為,如果遇到類似情況,公眾要有主動維權意識,搜集證據并積極運用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法官介紹,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、身體權、健康權、姓名權、名稱權、肖像權、名譽權、榮譽權、隱私權等權利。自然人享有肖像權,有權依法制作、使用、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。肖像是通過影像、雕塑、繪畫等方式,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損,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。未經肖像權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未經肖像權人同意,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、復制、發行、出租、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。